民族六班 | 任乌晶:少数民族题材文艺创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25 发布人: 卢小超 字号: A A A

9月14日,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常务理事任乌晶为中国文联第六期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骨干(新疆地区)研修班的学员们作了题为“少数民族题材文艺创作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专题讲座。

任乌晶授课中

任乌晶就我国的基本国情、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与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有关的文件、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对少数民族地区文艺创作者的几点建议7个方面,与学员们一起探讨交流在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创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关键。

听课现场

文艺创作关键点的把握和尺度掌握始终是创作者需要注意的。任乌晶在介绍了党对少数民族地区文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少数民族题材文艺创作的相关情况后,结合自身审查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的实践经历,提出在创作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时要尽可能回避影响现实民族关系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要慎重考虑作品是否会影响当前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要注意把握好历史上民族之间争战题材的政策尺度、现实尺度,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高度去创作;在现实题材的创作中要避免表面化和口号化,努力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在文艺作品中要避免使用带有歧视性和贬义的称谓等意见。

任乌晶结合自身参与组织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经历,建议学员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重温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有严肃的创作态度;要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学习。并鼓励学员们要努力创作出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为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 | 民族六班一组学员 卢小超

摄影 | 民族六班四组学员 周述政

编辑 | 教学科研处  杨慧琪(实习生)、于跃

导师介绍

任乌晶,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原副巡视员,现担任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常务理事。工作期间,曾参与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组织策划以及具体实施;还曾参与了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骏马奖”的策划、组织实施,以及参与了全国少数民族声乐、舞蹈、戏剧、曲艺比赛、展演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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