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后感 | 曹俊:对“韩流”的深层理解
发布时间:2016-11-15 发布人: 字号: A A A

在韩国的学习除了课堂授课外,还包括了前往韩国一些主要艺术团体、文化设施以及管理组织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学习和调研,作为一名在中国文联从事外事工作十余年的干部,我的体会聚焦在一个“实”字上。韩国文艺事业发展的法治化、市场化和人性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也使我对近年来席卷亚洲的“韩流”现象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与认识。

一、课堂学习

湖西大学陈承铉教授(电影导演)的《韩国电影、电视、舞台剧等的产业发展和活动现况》和金珍宁老师的《从中国市场的变化看韩流:聚焦电视剧、电影、MCN与海淘》都运用了大量的调查数据,从中分析得出了韩国影视、舞台剧产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这些分析都不是学术风格的侃侃而谈,而是基于市场收益、观众分类、投资趋势等因素,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其中对“韩流”作品在中国市场表现的分析,以及对中国观众欣赏习惯、购物习惯的把握,可谓入木三分。

Raemongrain制作公司代表金东来导演的《韩国电视剧的企划及制作》、CJ公司音乐剧本部长朴玟宣的《音乐剧:制作、发行、流通》、话剧导演具泰焕的《话剧制作及多种形式内容的开发》、New’Wave公司代表申祯花的《文化艺术走向与经营战略:全球化音乐剧的海外共同制作》、庆州大学鱼壹善教授的《韩中国际学生合作电影的展望》则分别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和实践经验出发,立足韩国国内和海外的市场现状,努力走出一条兼顾市场收益和艺术水准的创作之路,体现出了很强的市场导向和务实精神。

Pace交流公司代表朴昞祚的《通过传统艺术振兴地方公演观光》和《韩国传统音乐剧“美笑——春香恋歌”创作理念和常设演出品牌的宣传》、大真大学申江浩教授的《韩国中低预算电影的现况及成功案例》则从各自专业领域的角度,较多地反思了韩国在继承传统、发展文化旅游,以及电影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观察细致,分析中肯,其结论对于我国相关领域而言也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从上述课程的授课人和授课内容可以看出,韩国的文化公司和艺术人士正是从市场实际出发,从消费者的口味和喜好出发,从保护、发展和宣传韩国传统文化的需要出发,努力将三者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市场开发、产品投放、艺术创意等方面做到了精准发力,才使席卷亚洲的“韩流”成为可能。


二、实地调研

除了课堂学习外,研修班的学习内容还包括前往首尔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南扬州综合摄影所(影视基地)、首尔贞洞剧场、韩国电视剧制作协会、首尔南山谷国乐堂、首尔国立剧场、世宗文化会馆、木花剧团、韩国电影资料馆、韩国艺术人福利财团等重要文化设施和文艺管理组织进行实地调研,将课堂学习与访问交流相结合,从政策和实践两个层面了解韩国文艺事业的发展现状。

如果说来自文化公司的代表们和学术机构的教授们在课堂上主要是从市场实践和学术研究两个方面向我们揭示了“韩流”取得成功的活力源泉,那么在上述组织和机构的实地调研则让我深切感受到了韩国政府对文化产业无处不在的扶持才是“韩流”取得成功的基本保障。

在产业发展方面,韩国政府自1998年确立“文化立国”战略以来,积极扶持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以首尔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例,政府注入大量资金,为入驻园区的九十多家处于起步阶段的文化公司提供为期两年的免费办公场所及设备,并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值得一提的,园区管理单位还设立了投资及法律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吸引银行、法律事务所等机构派驻代表,为入驻园区的公司提供量身定制的融资和法律咨询服务。入驻园区的企业以两年为期,之后无论成功与否,都将迁出园区,为新兴的文化公司腾出发展空间,这样就确保了文化企业正常的新陈代谢和持久的市场活力。

在权益保护方面,韩国政府根据国会2011年通过的《韩国艺术人福利法案》,由财政、文化部门于2012年主导成立了非政府性质的韩国艺术人福利财团,面向为数三万余人的韩国艺术人群体提供各类权益保护,内容涵盖保障艺术创作、资助开展活动、提供技能培训、法律支援、医疗支援、生活支援等,甚至还包括设立儿童托管中心,帮助忙于工作的艺术人代为临时照看他们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子。韩国艺术人福利财团的全部资金来自政府拨款,2015年的预算资金已达203亿韩元(约折合1.3亿元人民币),提供的各种福利保障越来越受到韩国艺术人群体的欢迎。

韩国政府也直接向一些艺术创作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例如由首尔贞洞剧场创意制作的音乐剧《美笑——春香恋歌》、《律》等。这些作品以韩国传统文化中的经典文学作品和故事为题材,主要目的是借助蓬勃发展的旅游市场,以文艺作品为载体,对外宣传韩国文化。从实际效果看,与没有任何政府背景的木花剧团相比,其作品在艺术水准方面存在一定的落差,在市场表现及影响力方面也有着不小的差距。

通过实地调研,我认为,韩国政府在文化产业扶持和艺术人权益保护方面起到了“托底”的作用,通过对创意园区和福利财团等平台和组织注入资金等方式,确保了国家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各项法律和政策得以落实,为艺术人的创作活动和文化企业的市场开发活动营造了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韩国政府在艺术创作与观光旅游的结合方面,采取了直接介入的方式,既提供资金支持也插手艺术总监等主创人员的选定。事实证明,这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作法,以行政手段干预艺术创作,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艺术人的创意和灵感迸发,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看似“四平八稳”,实则“清汤寡水”,在艺术水准上难以达到较高的水平,在观众口碑和票房成绩方面自然也无法取得良好的成绩。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文化产业方面。申江浩教授在《韩国中低预算电影的现况及成功案例》的授课中就指出,当前韩国电影界越来越重视大成本大制作的电影,重视明星效应和视觉效果,导致电影的制作预算和拍摄成本节节攀升,但艺术水准和票房成绩却并没有相应地得到提高。他认为,一部电影的成败,核心要素还是要有好的剧本和吸引观众的故事情节。中低预算电影之所以在市场上往往能够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主创人员能够摆脱片面追求投资回报的所谓“市场压力”,将精力聚焦于电影本身的拍摄和制作,聚焦于故事的叙述和演员的表演。

韩国政府和文化企业在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再次告诉我们,艺术创作有其自身的规律,是不以资本运作和行政管制为转移的。政策保障、资金扶持、资本投入要成为促进繁荣输送活力的血管,而不要成为束缚创意降低活力的绳索。


三、体会与建议

1. 打造中国文联在推动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方面的“智库”功能。

借鉴韩国的经验,我们可以进一步增强文艺资源中心的情报收集功能,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文艺评论家协会的作用,凝聚文艺事业管理部门、艺术家和文化产业界人士等多方智慧与力量,共同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内外观众欣赏品味,艺术水准高,市场反响好的艺术作品建言献策。

2. 增强中国文联在艺术家权益保护方面的“艺术家之家”功能。

借鉴韩国的经验,我们可以进一步丰富权益保护部、文艺研修院、文学艺术基金会等部门和机构的职能,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在法律支援、知识产权保护、创作技能培训、创作活动资助、人性化关怀等方面为艺术家提供务实高效的服务,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解除他们在生存和发展方面的各种后顾之忧,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创作中去。

此次为期半个月的学习,使我开拓了眼界,对韩国通过“文化立国”战略在亚洲刮起“韩流”旋风这一现象的成因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衷心祝愿我国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涌现出更多更优秀的艺术作品,风靡亚洲,风靡全世界。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文联外事干部,自当尽心竭力,贡献我的一份微薄而又坚定的力量。

文 › 海外四期学员 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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